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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盛招标项目管理咨询(广州)有限公司受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委托组织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打印设备耗材购置项目(项目编号:GSZB26C0204C)竞争性磋商工作,现对原磋商文件内容作如下更正:
一、更正事项如下:
(一)原磋商文件“第二章用户需求书”的:
十一、结算方式
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双方按季度进行结算。成交供应商完成每个季度的配送订单后,于下一季度首月10日前凭符合采购人要求的正式增值税发票以及经双方签字确认的货物收货清单向采购人申请付款。
2.服务期限内采购人根据实际需要分批进行采购,具体以每笔采购人确认的订单的实际采购数量为准,按批次进行结算。货款结算的计算公式:货款结算金额=∑(对应打印设备耗材类型的单价最高限价×成交折扣率×实际采购量)。
更正为:
十一、结算方式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
2.结算金额达到预付款金额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作为进度款。
3.合同总金额的20%作为尾款,在服务期限到期后经采购人验收审核确定后10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进行支付。如服务期限到期后,累计结算金额未达到合同金额的,按照实际采购金额结算尾款。
4.本项目服务期限到期后实际结算金额未达到采购人已支付金额的,成交供应商须将采购人已支付的金额扣减实际结算金额后退还给采购人。
5.每次按合同支付款项前,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与支付金额相符的有效发票,且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成交供应商名称一致。
6.服务期限内采购人根据实际需要分批进行采购,具体以每笔采购人确认的订单的实际采购数量为准。货款结算的计算公式:货款结算金额=∑(对应打印设备耗材类型的单价最高限价×成交折扣率×实际采购量)。
(二)原磋商文件“第四章合同书格式”的:
九、结算方式
1.甲乙双方按季度进行结算。乙方完成每个季度的配送订单后,于下一季度首月10日前凭符合甲方要求的国家正式增值税发票以及经双方签字确认的货物收货清单向甲方申请付款。
2.服务期限内甲方根据实际需要分批进行采购,具体以每笔甲方确认的订单的实际采购数量为准,按批次进行结算。货款结算的计算公式:货款结算金额=∑(对应打印设备耗材类型的单价最高限价×成交折扣率×实际采购量)。
更正为:
九、结算方式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
2.结算金额达到预付款金额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作为进度款。
3.合同总金额的20%作为尾款,在服务期限到期后经甲方验收审核确定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进行支付。如服务期限到期后,累计结算金额未达到合同金额的,按照实际采购金额结算尾款。
4.本项目服务期限到期后实际结算金额未达到甲方已支付金额的,乙方须将甲方已支付的金额扣减实际结算金额后退还给甲方。
5.每次按合同支付款项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与支付金额相符的有效发票,且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乙方名称一致。
6.服务期限内甲方根据实际需要分批进行采购,具体以每笔甲方确认的订单的实际采购数量为准。货款结算的计算公式:货款结算金额=∑(对应打印设备耗材类型的单价最高限价×成交折扣率×实际采购量)。
原竞争性磋商公告及磋商文件内容如有涉及本更正公告内容的,以本更正公告内容为准,未涉及内容仍以原竞争性磋商公告及磋商文件内容为准。
二、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83号粤财大厦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国盛招标项目管理咨询(广州)有限公司
报名联系人:吴小姐
联系电话:020-88524605
项目负责人:伍先生、伍小姐
联系电话:020-38814714、020-88524605
电子邮箱:guoshengzbzx@163.com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广州大道北520号中创盈科大厦12楼1202室
发布人:国盛招标项目管理咨询(广州)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6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