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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秀区公共文化服务补短板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招标公告
采购方式: | 作者: 国盛招标项目管理咨询(广州)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 2022-04-08 | 4675 次浏览 | 分享到:

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州市越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国盛招标项目管理咨询(广州)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署前路8号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广州大道北520号1202

邮    编:510080

邮    编:510000

联 系 人:赵先生

联 系 人:林工

电    话:020-87760519

电    话:020-88528863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越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异议受理电话:020-87760519

   址:广州市越秀区署前路8号

 

招标监管机构: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

监督电话:020-37668902

   址:广州市越秀区东华东路353号锦桦荟336室

8. 特别提示

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6.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

7.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一致的(如有)。

8.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者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化、被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

9. 其他

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响应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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